长安法院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编辑:西安法律咨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10-15 20:25:55

长安法院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22年7月20日下午,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布实施后,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郭某多次通过微信、邮箱向被告人袁某(另案处理)出售西安市小区业主信息共计20余万条,内容包含公民姓名、联系电话、房屋面积、价格等信息,非法获利2000元。经鉴定,郭某向袁某出售的信息去重清点合计163955条,其中个人信息110120条、房产信息13559条、车位信息221条、电话信息40055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非法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罪外,还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条的规定,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诉请判令郭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10000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郭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过,并表示愿意公开道歉,之前法律意识淡薄,今后一定踏踏实实做人,绝不再触犯法律红线。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责任编辑:高晴